矿源采购 · 现场核查
海外矿源采购现场核查指南
看货前查主体,到现场查货,看货后留记录
一次现场看货,应回答六个问题:谁在卖、货在哪、是哪批、数量与取样怎么核、能否装运,以及哪些事项仍待确认。

先抓住这6个核查重点
一、看货前:确认交易主体和地点
出发前先明确联系人、地点和可查看范围,让现场核查有具体对象。
01 交易主体:谁在卖,谁能确认交易
查什么对方是矿山经营方、选厂、货物持有人、受托销售方,还是居间联系人?拟签约公司与现场接待方是什么关系?
留下什么拟签约主体名称、现场联系人及其职责;需要核验的身份、授权和货物来源材料。
尚未明确时接待人员不能解释与卖方的关系,或授权材料缺失,应列入待补事项,不能仅凭现场接待确认其交易权限。
02 货物位置:去哪看,能看哪些货
查什么现场是矿区、选厂、堆场还是仓库?照片拍摄于何时、何地?本次允许查看哪些分区和货物?
留下什么具体位置、进场联系人、拟查看货物清单,以及与货物位置对应的照片或连续视频。
尚未明确时位置、货物范围或入场安排未确认,先补齐信息再安排差旅。禁止拍摄或无法接近的区域,应提前说明。
出发前应明确的4项信息
- 主体:拟签约公司,以及接待方在交易中的角色。
- 地点:具体位置、联系人和入场安排。
- 货物:拟查看的分区、批次或包装范围。
- 任务:本次要核实什么,哪些项目需要另行委托检测。
二、到现场:先对批次,再核数量与取样
先划清本次拟交易的货物范围,再讨论数量、取样和检测。

03 交易批次:照片、清单与现场是否一致
查什么确认是哪一堆、哪一排包装或哪个分区;记录混放、移位、新增货物和包装异常。
留下什么按“全景 → 分区 → 局部”拍摄,并把照片与清单、货物标识逐项对应。
04 数量与取样:分别说明核验依据
数量分开记录卖方申报、件数清点、现场估算和实际计重,明确后续用什么方法核量、按什么口径结算。
取样与检测机构确认取样范围、方法及交接安排,使样品能对应拟交易批次。SGS的取样服务说明也强调物料特性及商业、物流要求。[1]
需要继续核实照片不能证明品位,少量随手取样不能直接代表整批货物;批次有变化时,应重新确认原记录和样品的适用范围。
二、到现场:核实装运和交付条件
看得到货之后,还要确认它能怎样装出、运到哪里,以及需要谁来配合。

05 装运条件:从堆场到交货地点怎样衔接
查什么查看进出道路、车辆转弯空间、装卸区域、设备及称重设施;露天场地还需查看遮盖、排水和天气影响。
留下什么记录查看日期、当时的作业状态,以及车辆、设备、人员的安排和需要提前预约的事项。
交货地点不同若需要转运、换装或重新入仓,应明确货物标识如何延续,相关责任和费用由谁承担。
需要继续核实现场具备通道,不等于约定日期已有车辆和设备。数量核验、化验、装卸检验也应分别确认委托范围。[2]
三、看货后:把记录转成确认事项和待办
06 记录与确认:每个勾选都要有依据
把“已核实”“对方陈述”“尚待确认”分开记录。每个未完成事项都应写明缺什么、由谁补、下一步怎么核。

已核实写清核对对象、时间、方法和照片或资料编号。例如:A区位置与现场照片对应。
对方陈述注明信息来源及尚未核验的部分。例如:卖方申报库存量,尚未独立计重。
尚待确认列明待补资料、责任人和下一步核验安排。例如:授权材料待补;取样时间待确认。
如何使用这张表“包装已拍照”仅确认拍照记录已完成,不能代替授权审核、数量核验或检测结论。
看货结束,应带回哪些资料
| 核查事项 | 应形成的记录 |
|---|---|
| 交易主体 | 主体名称、联系人职责及待核验的授权资料 |
| 货物位置 | 具体位置、查看范围和对应照片 |
| 交易批次 | 分区或包装清单、批次标识及异常记录 |
| 数量与取样 | 数量依据、待核量事项及取样检测安排 |
| 装运条件 | 装卸条件、交货地点及待协调事项 |
| 记录与确认 | 已核实事项、未完成事项及跟进责任人 |
怎样判断下一步
可以继续沟通拟交易批次、数量核验方式、检测安排和主要交付条件已有共同依据,可以据此讨论报价与合同。
先补齐信息主体或授权不清、批次无法对应、数量口径含混,或关键货物无法查看时,应先解决相应问题。
需要安排海外矿源现场核查
向RTV提供矿种或物料名称、所在国家及城市、拟采购数量、已有照片资料,以及最需要核实的问题,便于沟通现场核查和检测协调的具体范围。时间与费用以双方确认的安排为准。
现场看货是交易核查的一部分,仍需结合主体审查、货物来源核验、检测和合同约定判断。本文配图及清单为场景示意。
